1993年,18岁的美国男孩麦可.费伊和爸妈一起来新加坡生活(他爸貌似是美国外交官),闲的蛋疼的就刮刮别人的车喷喷漆,戳戳轮胎,偷偷东西,拿斧子砸砸玻璃,破坏破坏公路上的交通指示牌。这事如果在美国根本就不可能被判刑,正常情况下估计也就是判一周末Sheriff's Work(治安工作),到治安办公室去领一个类似社区义务劳动的差事,最多也就是缓刑。
广告费伊(右)
可不巧你是在新加坡,新加坡法院一审判决费伊鞭刑6下(二审时费伊坚决不认罪被判鞭刑12下)最终新加坡法院判决费伊鞭刑6下,至于其他的罚金和监禁都是小儿科。新加坡可谓是捅了马蜂窝。
美国政府机关倾巢出动,美国舆论指责该判决是不人道的。
美国政府当时还出面求情了,没少给新加坡施压:
美国政府说了,鞭刑并不适合用于青少年。
美驻新加坡大使馆说了,他涂鸦和破坏所造成的后果并不是永久性的,而鞭刑将对他造成长期生理与心理的创伤。
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说了,希望新加坡政府能从宽处理,否则将会继续施压。
20多名美国参议员说了,请从宽处理,还写了联名信。参议院通过法案要求政府确保该判决不会被执行
然而打政府脸的是相当多美国民众却支持鞭打费伊,认为费伊既然触犯了新加坡当地的法律,就应该依据当地法律受罚。有媒体进行民调,结果三分之二以上受访者表示费伊 " 该打 "。美国驻新加坡使馆也收到了美国民众 " 潮水般的信件 ",强烈支持鞭打费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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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说:" 看在美国总统的面子上,减去 2 鞭,但必须执行 4 鞭。" 费伊只得乖乖接受 4 鞭。(新加坡法律规定,执行鞭刑的时候要有医生在现场,每打完一鞭,医生都会对犯人进行身体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便会停下来。确保可以执行再继续,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平均只有六个。至少那么多年新加坡的鞭刑没打死人)
后来费伊离开新加坡时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中国也有人受过此鞭刑,有一男子签证到期仍逗留新加坡打工赚钱,后被警察查到,被判处4鞭,再被遣送回国,该男子后来说:“我想,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新加坡了,因为它在让我领略了天堂般的繁荣和富庶时,也让我体验了地狱般的痛苦与酸楚。”
费伊挨了4鞭后返回美国。据美国报章几个月后报道,这少年有一晚醉酒夜归,把父亲推倒在地,两人扭打成一团。一个月后,朋友在他嗅吸丁烷时点燃火柴,结果他被烧伤。他承认自己早在新加坡时,就已经是个丁烷嗅吸者。可谓好了伤疤,忘了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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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新加坡和美国虽是安全上的盟友,但是法律犯冲,2017年18岁新加坡男孩余澎杉获得美国政治庇护,新加坡内政部日前对此回应表示,“要接受发表仇恨言论的人是美国的权利”。新加坡居民则对美国收留少年普遍表示“欢迎”,希望余澎杉不要再回新加坡制造社会混乱。
余澎杉
在新加坡,任何从事仇恨言论或企图焚烧可兰经,圣经或任何宗教文本的人将被逮捕并被起诉。不过,美国采取不同的标准,并在言论自由的旗帜下,允许余澎杉所发表的这类煽动言论
欧洲的的涂鸦男孩们
2010年5月17日凌晨,瑞士籍男子奥利弗·弗里克割破铁丝围栏后闯入新加坡SMRT地铁的樟宜车站,在一列地铁的车厢上涂鸦。事发被捕后,弗里克于2010年6月25日被判5个月监禁和鞭打3下。
2014年,11月8日早晨,两名当时21岁的德国青年翻入新加坡一座郊区地铁站,向列车车厢胡乱喷涂。这座地铁站属于受限制区域,由顶端有带刺钢丝的围栏围起。这两名德国青年21日在马来西亚首都科伦坡机场被捕并被引渡至新加坡,他们原打算前往澳大利亚。两人被控在新加坡闯入地铁站并喷涂列车,被判坐牢9个月,鞭打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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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还有一些法律例如上厕所不冲水会被罚、每天禁酒时间不能在街上喝酒、吸烟不行烟灰掉了也不行、地铁不能随便充电、不能携带口香糖,不过这些一般都只是罚款,但是数额也不小。
新加坡已故总理李光耀
新加坡已故总理李光耀曾在《经济腾飞路:李光耀回忆录(1965-2000)》写道派驻新加坡的外国通讯员找不到涉及贪污和其他营私舞弊行径的大丑闻来报道,于是便报道新加坡经常努力推行这类“劝人向善”的运动,冷嘲热讽,说我们是个“保姆之邦”。他们可以笑我们,可我深信最后开怀大笑的人会是我们。要是没有做出这些努力,劝人民改变陋习,新加坡的社会就会更不文明,更粗野,更没有教养。新加坡过去算不上是个有教养的文明社会。我们准备在最短时间内争取实现这个目标,所以对此并不感到惭愧。我们先教育和规劝人民,待多数人都接受了,我们就通过立法惩罚叛逆的少数人。新加坡才会有一个更加怡人的居住环境。如果这就是所谓的“保姆之邦”,我倒要为它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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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文学家梁实秋先生在《排队》一文中写道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飕的一声着着实实的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的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我对此事的感想很复杂。不排队的人是应该挨一鞭子,只是不应该由日本人来执行。拿着鞭子打我们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们自己人就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腆颜说是“于法无据”。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人定的,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有什么样的法。
历史上,台湾曾有过一场“台大学生自觉道德运动”当年台大学生坐公交,那也是不排队的,你拥我挤,就看谁能先上去。后来一美国人见到此情此景,便投书报章,将学生们素质低下之状曝了出来,认为台大作为台湾最高学府,学生就是这素质,太让人失望了。事情一出,台大引为奇耻大辱啊!于是发起了“台大学生自觉道德运动”。一时颇为风行。学生们在压力之下,等公交时,都排起队来了。
广告若您以为故事有了个完美的结局,那就错了。车一停,刚还好好排队的人,哄的就乱了,都往车上冲。为何?那时车少啊,过了这一班,下一班不知啥时来呢!谁不都觉得自己事急么?怎么可能还管什么公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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