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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 严打偷拍与散播色情视频等科技罪案
科技迅速发展,使得偷窥、偷拍和散播色情裸露视频等罪案日益增加。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就建议制定新条文,严厉打击这类科技罪犯。
广告随着手机时代的降临,偷窥狂要偷拍他人更衣或裙底风光变得更容易。由于我国上一次就刑事法进行检讨是在2007年,现有法律在应对这类科技罪案存在不足之处,委员会因此建议订立两项新条文,严厉对付在更衣室或厕所等地方偷窥他人隐私者,以及制作、散播、持有或登录观看偷窥视频的人。
委员会也建议明确将散播裸露和性行为的私密画面,或是恐吓散播这类画面的行为,列为新罪行。
此外无论是在私人或公共场所暴露性器官,对他人造成困扰的暴露狂,未来也可能在一项新条文下面控。现有的法律只针对干案者的行为,但没有就干案者意图进行惩处。受访律师认为,新条文更明确点出罪行。
新加坡律师公会刑事法委员会联合副主席阿莫勒表示,这就好像在项目中打勾 你有干案的意图, 也做出这样的行为,所以越界了。因为如果你单靠一个通用的条例,有些情况可能几乎越了界线 。有些人会说越界了,也有人不以为然。
委员会也建议,把怀有不诚实意图、作出虚假陈述、不依法告明动机,以及滥用权力企图导致他人蒙受财物损失的欺诈行为,定性为犯罪。
阿莫勒说,有些罪案其实并没有造成无论是财务或是资产方面的损失,但这已构成犯罪。或许这些损失发生在其他国家,因为这类罪案也可能是跨界的。
广告在现有法律下,诈欺罪须符合两个条件,除了具犯罪意图,还必须成功使受害人掉入陷阱。
- CH8/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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