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不计可回收成本 隆新高铁展延马仅赔4500万

(档案照/马新社)

(新加坡6日讯)隆新高铁延后兴建,新加坡已投入至少2亿5600万新元(约7亿6800万令吉),大马为何如今才赔1500万元(约4500万令吉)?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解释,政府开销要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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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政府昨日正式签署协议,展延隆新高铁计划两年至2020年5月,大马将为展延计划赔偿1500万新元。按协议,大马必须在明年1月底之前支付这笔费用,而若在2020年5月底前还没有重新启动高铁工程,就相当于终止计划,必须进一步偿还新加坡至今所蒙受的损失。由于高铁延后兴建,因此最迟2031年1月1日才能启用。

新加坡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昨日北上布城,下午和大马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正式签署协议。新国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大马首相马哈迪和副首相旺阿兹莎都在场见证签署仪式。

许文远较早前在国会称,截至今年6月底,新国已为高铁项目投入至少2亿5600万新元,大马如今赔偿的1500万元只占这笔费用的一小部分。

《联合早报》报道,张志贤对此指出,政府开销要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高铁计划暂停而必须放弃的合约等开销总计1500万元,可回收成本指的则是征地等方面的花费。他说,土地被征收后仍归政府所有,未来发展起来就能回收成本,把这些成本算在大马头上并不合理。

双方盼续发展高铁

交通部回复媒体询问时表示,针对放弃目前正进行的工程合约,新加坡需赔偿承包商,同时在计划延后期间暂缓营运,开销总计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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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些合约条款包括毁约的赔偿金,我国因计划延后需支付,这些都是不可回收成本,隆新高铁计划恢复后,对工程也无益处。”

至于高铁计划两年后重新启动的机会有多大,张志贤则不愿推测。“双方都希望继续发展隆新高铁,收获高铁可带来的利益。我们有两年的时间检讨和思考接下来要怎么前进。”

补充条款保障新国利益

外交部长维文称,新加坡的利益在新签署的补充条款中得到保障。

被问及2020年5月底的期限之后是否还会继续延迟,外交部长维文则说:“简单来说,答案是不会……补充条款明确注明如果马来西亚在期限内没有作出决定,就会被视为终止隆新高铁计划,并且必须完全偿还协定所规定的赔偿金。新加坡的财务利益绝对受到保障。”

维文也指出,这项协议是个正面的发展,证明新马双方都能尊重条款的协定,同时大马也能获得多两年时间考虑如何继续进行计划。

高铁职员暂调陆交局

新高铁逾百职员,暂时转调陆交局其他部门。

隆新高铁计划暂停,受雇于陆路交通管理局的子公司——新加坡高铁公司(SG HSR,简称新高铁)的超过100名专家将暂时转调到陆交局担任其他职务。

新高铁周三晚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计划暂停期间,新高铁的职员将会转到陆交局从事其他工作,我们有信心,他们将在陆交局这个大家庭继续作出贡献。”新高铁也表示,将会继续与政府机构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紧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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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预计新高铁的工作范围将会逐渐缩小,直到该项目重新启动。

  • 发表于 2019-08-0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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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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