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到失去味觉嗅觉 女经理与2人获赔偿

轿车失控撞进咖啡店后,司机直到撞上另一辆轿车才停下。(档案照)

(新加坡4日讯)单亲女经理与前男友及六岁女儿,一起到芽笼吃田鸡粥,不料飞来横祸,遭一辆失控撞进来的轿车撞飞,导致头部受重伤,失去味觉及嗅觉,前男友及女儿也受伤。三人入禀法庭,以疏忽驾驶为由向肇祸司机索赔,法官裁决司机必须为车祸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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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车祸于2014年12月19日晚上11时10分左右,在芽笼9巷一家售卖田鸡粥的咖啡店发生。

三名起诉人分别是现年44岁的董宣伶、她10岁的女儿郑芮姿和她的前男友傅国春(译音)。辩方是肇祸司机陈成发(译音,Tan Seng Huat),但他已于2016年过世,如今由陈素珊(译音,Tan Su San)作为代表。

根据判词,事发当时肇祸司机开着汽车在芽笼路上行驶,却在转进芽笼9巷时,撞进咖啡店,撞上在吃田鸡粥的食客。肇祸的汽车继续开往沈氏道的方向,撞上另一辆轿车后才停下。

记者今早走访起诉人董宣伶,她是一间建筑公司的经理。她受访时说,自己是单亲妈妈,育有10岁的女儿及9岁的儿子。事发当晚,她与前男友带着当时仅6岁的大女儿到芽笼吃田鸡粥,却遇到车祸。

“我当时被撞飞,落在马路上,失去意识。在医院醒来的时候,还问为什么在这里。”

她忆述,当时医生告诉她脑积血,动了脑部手术,还说脑部伤到的地方再差1公分就可能会影响她的说话能力。她住院20天,这起车祸夺走了她的味觉及嗅觉。除了头部受伤外,她右脚尾指骨折,手脚擦伤。

她通过代表律师,以疏忽驾驶为理由,向肇祸司机索赔。三名起诉人索赔成功。根据法令,国家法院可审理索偿额最高达50万元(约150万令吉)的交通意外和工伤索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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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代表律师指出,肇祸司机事发时突然中风为理由,无须对赔偿负责。法官认为,肇祸司机在车祸时并没有完全失去控制车子的能力,即便中风造成右边身体瘫痪,应该能用左手左脚避免车祸。

根据判词,辩方的代表律师指出,肇祸司机是因为突然中风,不能控制右脚以及右手,车子才会失控而造成车祸。

代表律师指出,中风甚至导致肇祸司机昏厥,完全没有控制车子的能力,不应该对车祸负责。

诉方的代表律师则认为,肇祸司机即便是中风,但并没有完全失去控制车子的能力,并且传唤了田鸡粥档口老板为目击者。目击者指,肇祸司机在撞进咖啡店后,依然能够将车子高速驾入路旁两边都停满车子的小巷,开了百多米都没撞上旁边的车。目击者也指,看到司机事后依然保持清醒,并没有昏厥。诉方律师认为,这证明肇祸司机还有控制车子的能力。

法官认同起诉方的看法,他在判词中指出,辩方即使能证明肇祸司机是在车祸发生时中风,但不认为肇祸司机完全失去控制车子的能力,司机还是能用左手和左脚控制车子避免车祸,因此没有充分的理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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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宣伶坚持多花时间陪伴女儿郑芮姿,希望帮助她早日走出阴影。(受访者提供)

女童在事发后留下阴影,出门都不敢走在路旁,目前还在看心理医生。

车祸发生时,董宣伶的女儿郑芮姿年仅6岁,亲眼目睹母亲被突然冲进来的轿车撞倒在地,吓得边哭边喊“妈咪,妈咪”,此后更留下心理阴影。

董宣伶表示,女儿现在出门都缺乏安全感,很害怕走在马路边,也不敢坐在路旁的座位用餐。

她透露,自己曾在出门时跌倒入院,更让女儿时刻担心她的安危,每次妈妈离家半小时左右,女儿就会拨电询问她的情况,担心妈妈下一秒突然又要进院。

“我们有带她去看心理医生,但还是没有完全好转,我现在唯有确保自己平安健康,多花时间陪她,让她慢慢康复过来。”

意外发生后,女经理常感到头晕头痛,也经不起震荡,曾想辞职,在公司挽留下改为兼职。

董宣伶透露,虽然庆幸经过那么大的手术,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也感激家人的支持与照顾,但也清楚体力已大不如前。

“手术后我常会突然头晕或头痛,反应也比以前慢了许多,开车也得非常小心。”

在一家建筑公司当行销及营运经理的她,出院后请了约100天病假,之后坚持继续工作,却发现自己体力变差。

“有一次,我得到顾客那里送文件,过天桥时不知怎么滑到了。走到顾客店外,等待顾客签文件时,竟然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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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之后,她察觉自己经不起震荡,担心无法继续工作,起了辞职的念头,在公司挽留下才转为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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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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