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劫匪嫌牢房小 拒被引渡回狮城

大卫.罗奇因携带巨款入境时未申报,去年在曼谷被判监14个月。(档案照)

广告

荷兰村渣打银行劫案轰动一时。(档案照)

(新加坡30日讯)新加坡要求从英国引渡荷兰村银行劫案洋匪的申请获批准,长29页判词随即曝光揭露本地监狱成争论焦点,辩方以牢房太小、没床褥睡草席、厕所仅以矮墙遮、饮用水就是洗澡水等4情况拒绝引渡,但当地法官认为条件不足以危害到囚犯的人权。

前年7月7日发生在荷兰村渣打银行的抢劫案轰动全国,加拿大籍洋匪大卫.罗奇(28岁)涉嫌凭著一张字条劫走3万余元(9万令吉),潜逃至泰国后因触犯防止洗钱法、外汇法及关税法而在当地被判监14个月。

洋匪今年1月11日刑满出狱,被遣返回加拿大途中在英国伦敦再次落网,新加坡正式提出引渡申请,遭洋匪反对。经过8个月的拉锯战,英国法院昨天作出裁决认同这项申请,让这起事发至今超过两年的案件有了突发性进展,终有望将他引渡回国。

根据《新明日报》取得的29页英国法院判词,人权问题是洋匪反对被引渡的主因,曾在苏格兰最高安全级别监狱担任医药官的亚伦·米切尔医生还要求亲自探视樟宜监狱,但遭拒绝。

负责管理樟宜监狱运作事务的新加坡监狱署官员王必兴(译音)通过视讯供证,提供有关樟宜监狱的资料和照片,让自2002年开始参与欧洲防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委员会工作的米切尔医生进行评估。

广告

当中有长达10页的判词围绕在新加坡监狱的条件,重点针对牢房面积、家具、厕所和水源展开辩论,但当地法官认为新加坡监狱条件虽然有欠理想,但不足以危害到囚犯的人权。

4争议

争论1:面积太小

王必兴揭露,洋匪若被引渡回新,还押和监禁期间都将被关押在樟宜监狱B集管区。还押期间将住单人牢房,被判监禁后则可能被关在单人牢房或不超过4人同住的牢房。

米切尔医生根据委员会的建议指出,单人牢房面积应该不小于6平方米,但樟宜监狱的单人牢房只有5.04平方米,但法官认为新加坡虽未达到委员会的标准,但已符合引渡要求下的最低标准。

争论2:没床褥睡草席

王必兴透露,本地牢房没有床褥,监狱只会提供草席和两张被单,米切尔医生就称,在欧洲从未见过没有家俱的牢房,只有在印度才见过。

他引述联合国基本标准称,监狱应该为囚犯提供床架和床褥,委员会也认为牢房应该有床、枕头、桌椅和储物空间,但法官认为不成问题。

争论3:厕所仅以矮墙遮

王必兴指出,本地牢房的厕所有一道矮墙,厕所有个圆弧屋顶,监狱官可从一个开口查看囚犯是否安好,米切尔医生认为这样的设计没有隐私,并称囚犯在牢房内吃饭如同在厕所吃饭。

但他被盘问时坦言,不清楚英国有多少监狱的牢房也没有完全隔开厕所,法官也指出,这堵1米宽、1.5米高的矮墙并不算小,不能说厕所根本就在房间里。

广告

争论4:饮用水是洗澡水

王必兴透露,牢房里只有一个水源,提供可饮用的冷水让囚犯喝和洗澡,米切尔医生称,也从没看过任何监狱的饮用水就是来自花洒的,委员会也担心囚犯没有热水可洗澡。但针对水源,法官不认为有任何问题。

不算双重追诉

英国法官认为引渡回新受审不算双重追诉,多次斥责他就是个逃犯,不能让英国成为逃犯的庇护所。

洋匪因入境泰国时携带超出2万美元(8万2000令吉)却没申报,触犯当地防止洗钱法、外汇法,以及关税法,新加坡如今也以他涉嫌携带赃款出境为由要求引渡,辩方律师因此以双重追诉(double jeopardy)提出反对。

但法官指出,泰国是因为他没有申报而抵触关税法令,依法处置,但新加坡依据的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简称CDSA)涉及的是赃款,两者并不相同。

暴瘦22公斤

洋匪母亲称5次到泰国探监,称儿子暴瘦22公斤,已付出“非常惨痛的代价”,担心他活不下去。

洋匪母亲今年3月录口供时说,儿子在曼谷被拘留后打电话给她,她几天内就飞去泰国,他当时说话已不像自己,非常虚弱,称病了好几周。她叙述,儿子在拘留所压力很大,成天被关着,牢房拥挤,而且有老鼠。

英国法院列举8原因赞同引渡,地方法官添匹亚(N Tempia)指出:

广告

遵守引渡安排严重关乎公共利益;

罗奇涉嫌的是重罪,尤其是声称有枪恐吓职员就范;

法官指出,他就是个逃犯;

英国已经刻不容缓地处理这起案件;

罗奇在英国没有私生活;

经检查也证实罗奇没患心理疾病、克隆氏症(Crohn’s Disease);

罗奇没患躁郁症;

罗奇虽然出现焦虑症、慢性轻度抑郁症和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但并没有达到确诊患病的标准。

  • 发表于 2019-08-02 18:01
  • 阅读 ( 374 )
  • 分类:新闻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单于和宁

50 篇文章

作家榜 »

  1. 不在不再 243 文章
  2. 政务服务 164 文章
  3. 段宗 141 文章
  4. 互联网+留学服务 102 文章
  5. 柳炎 66 文章
  6. 寇柔庆 64 文章
  7. 支洋 64 文章
  8. 屠俊 63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