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老汉被指多次在三巴旺吃霸王餐。(取自新明日报)
(新加坡讯)狮城三巴旺太阳广场近一个月出现“霸王伯”,几乎到遍商场每一家食肆和餐厅吃霸王餐后借故开溜,至少10业者中招,有餐馆老板为打发他,只好打包汤饭免费送他。
广告有热心读者向《新明日报》通报,指位于三巴旺的太阳广场(Sun Plaza)近一个月出现了一名白发白须的“霸王伯”。
据读者透露,他穿着短衫短裤在商场闲逛,不时会进入商场一楼或者三楼的各家餐厅用餐,但随后以各种理由赊账,甚至是在店员没注意的情况下溜走。
记者走访商场,三楼“老火汤”一名不愿具名的职员说,开业一个多月以来,老汉已到店约5次。
店员说:“开始我们见他没钱结账,就先帮他垫著,他还答应两天后回来还钱。没想到他当天下午又再出现,不但没带上钱,还要求再吃一顿。”
记者走访商场,至少10业者申诉已中招。
店员指出,这名看起来年约70岁的老汉,有一次还坐在店内半小时不肯离开,老板见状只好免费打包食物请他离开再吃。
另一家日本餐厅的店员则说,老汉先后两次到店,点的都是较为昂贵的食物,先后两次吃了25新元(74令吉80仙)和48新元(143令吉70仙)左右却没付钱。
“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精神问题或需要一些帮助,因此仅通知商场保安将他带走,并没报警。”
广告太阳广场内的食阁、肉骨茶餐厅等至少10家业者均向记者申诉,同一名老汉曾在自己店内吃霸王餐。
据估算,他至今所欠下的餐“债”超过300新元(约900令吉)。
律师:图骗吃或涉欺骗罪
受访律师指出,同一人多次在不同食肆用餐不付钱,若有意图“骗吃”,或涉欺骗罪。
锺庭辉律师指出,涉事人若患精神问题,或不会被提控,而如果只是单一事件,餐厅可通过民事诉讼向顾客追讨欠款。
蓝国庆律师也说,这样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挪用罪(criminal misappropriation),不过涉事者若能证明他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或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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