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子通过面子书私讯受害者,表示自己遭遇情变,愿意转让一对林俊杰演唱会门票。
(新加坡17日讯)声称与男友分手,没心情观赏林俊杰演唱会,女郎上网求售演唱会门票,女经理和女教师先后联络女郎买门票,前者机警没上当,后者支付了300元(约894令吉)定金,却只收到一封空无一物的挂号信!
广告女教师赶紧质问女郎,后者答应退款,过后却搞失联,女教师于是报警。
警方昨天发文告,指一名23岁的女子因涉嫌诈骗遭逮捕,今天被控上法庭。文告说,女子涉嫌在网上售卖林俊杰演唱会及国庆庆典门票,并在收到汇款后便失去联系。
据悉,被逮捕的是23岁女子冯思敏(译音,Foong Si Min),目前无业。
本报联系上其中两名受害者,以进一步了解案发经过、二人指嫌犯以如出一辙的手法,声称自己与男友分手,要出国散心调适心情,想转售手头上一对林俊杰演唱会门票。
赵小姐是在上个月到面子书贴文,表示要找林俊杰演唱会门票的卖家。女郎几天后主动联系她,表示愿意以单价352元(约1049令吉),把手上两张门票卖给她,还主动给赵小姐4元(约12令吉)折扣。
心存疑虑不汇款
赵小姐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是女郎再三推脱,并保证一收到汇款,便会立即将门票寄出。赵小姐心存疑虑,不敢贸然汇款,要求女郎先将门票邮寄给她,女郎竟做贼喊捉贼,反指赵小姐有意骗取免费门票。
接着连续几天,女郎电话”一个接一个,不断骚扰赵小姐,催她赶紧付款,搞到赵小姐还得反过来安抚女郎。结果,赵小姐在7月30日收到一封女郎寄出的挂号信,里面竟只有一张白纸。意识到女郎行骗的意图,赵小姐隔天报警。
广告赵小姐(30岁,市场经理)受访时说:“我原本还有点同情她,打算跟她买票,没想到她竟然是个骗子!”
另一名受害者蔡小姐(30岁,教师)则没有那么幸运,她在女郎提供了挂号信的邮件追踪编号后,票没到手就先支付了300元,结果也只收到空白挂号信。她过后质问女郎,女郎答应退款,但过后却断了音讯。
骗得4000元
女郎没工作零收入,为泡夜店欠阿窿,最后动歪脑骗钱,先后卖出大约40张“幽灵”门票,骗得4000元(约1万1929令吉)入袋!
本报探悉,女郎个性外向,几乎夜夜笙歌泡夜店。问题是她没有工作,经济上入不敷出,为了应付上夜店的开销,她开始向阿窿借钱,结果欠下阿窿5000元(约1万4911令吉)的债务。为了偿还大耳窿的债务,她于是开始行骗。
据了解,嫌犯早在去年8月就已开始以网卖国庆庆典门票为饵骗取钱财。她的开价相当随意,有时四张索价52元3角(约156令吉),有时两张就要价60元(约179令吉)。如果加上今年售卖林俊杰演唱会门票骗取的款项,女郎相信已卖出40张门票,前后骗得大约4000元。
根据警方文告,勿洛警署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很快就掌握了女郎身份。警方过后联络女郎,要她到警署助查,女郎自知插翅难飞,自行前往警局投案。
广告警方也籍此提醒说,公众应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受骗,包括从指定的售票商购买门票,并尽量在取票后才付款。
面临最长10年监禁或罚款
被告冯思敏周五在国家法院被控,共面对17项控状,若罪成可面临最长10年监禁或罚款。
17项控状指她于去年7月24日及今年7月14到8月5日之间,以售卖国庆庆典及演唱会门票的方式欺骗17人。控状指她共售出40张门票,包括27张国庆庆典门票及13张林俊杰演唱会入门票,共骗取3220元(约9603令吉)。
控状也指出,被告是通过网络购物平台Carousell出售上述门票,诱导受害者将款项转账到她的户头。
若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的欺诈条文下被判罪,最高刑罚可长达10年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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