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殡仪馆”闹双包!房地产发展商老板进军殡仪服务业,被指违反“君子协议”和过河拆桥,以合作为名向老行家学习生意诀窍,再自行注册与百年老店一样的商标,直接“撞名”抢生意。
拥有98年历史,在新加坡劳明达街营业的老字号业者新加坡殡仪馆(Singapore Casket)是新加坡最大的殡仪服务公司。
广告它在上个月入禀高庭,起诉新开张的“Singapore Funeral Parlour”(简称SFP),指后者所注册及使用的商标含有“新加坡殡仪馆”的中文名,这么做等于侵犯老行家的商标。
位于新加坡淡滨尼连路的SFP殡仪馆由房地产发展商新宇集团(Crescendas Group)的执行主席廖振兴设立,刚在今年5月敞开大门,欢迎公众与业者参观和租用殡仪设施。
殡仪馆由新宇集团旗下的公司“Immortal Sanctuary”经营,该公司与廖振兴也被列为本案的第二及第三答辩人。
根据新加坡媒体《联合晚报》所取得的索赔书,起诉人指廖振兴一边以合作生意为幌子,误导诉方传授经营殡仪服务生意的诀窍,一边偷偷注册与诉方中文名字一模一样的商标。
诉方称,起诉人曾在去年底与廖振兴有过一个“君子协议”,即打算进军殡仪服务业的廖振兴,不会使用“新加坡殡仪馆”为公司名字。
答辩人是在去年5月,即SFP殡仪馆开张的一年前,成功注册有“新加坡殡仪馆”中文字的商标,商标中也含有一些花样设计。
代表诉方的卫达仕凯德律师事务所(Withers KhattarWong)指出,起诉人自1920年营业以来,就一直使用“新加坡殡仪馆”的中文招牌,最早使用此商号的书面记录可追溯至1956年的报章广告。
广告诉方称:“起诉人长期和持续使用其中文商标来宣传和推广服务,促使大众已把这中文商标与起诉人挂钩,起诉人应拥有此商标的专权。”
诉方要求法庭谕令答辩人不准再使用有“新加坡殡仪馆”中文名的商标,并且得交出或销毁所有印有此商标的材料与产品。
同时,诉方指答辩人的“撞名”行径促使它蒙受生意上的损失,答辩人也从中牟利,答辩人因对诉方做出赔偿,具体数额有待估算。诉方也要求答辩人交出或销毁所有从诉方所取得的商业资料。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