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拟修法加强和改进最高法院及上诉庭的审案程序,以赋予高庭更大灵活度和权力,顺应新趋势和个别案件的需求调整民事程序,如控制无理缠讼的情况。
律政部近日发公告,就最高法院司法权法令列出主要的修订建议,并征询公众的意见。公共咨询活动将于本月30日结束。
目前,高庭只能禁止缠讼诉讼人提出的所有进一步诉讼。拟议的修改将允许高庭或上诉庭采取更精细调准(calibrated)的方法,自行根据案情对缠讼诉讼人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
广告在加强和改进高庭程序的其他建议中,法庭也可对不遵守条例、庭令和执业守则者征收逾期提交费。
另外,律政部建议允许法庭通过视讯或其他电子方式进行聆讯来提高效率,以及节省时间和费用。
至于有关上诉庭审案程序的修改,律政部建议允许上诉庭根据书面陈情决定更多事项,而无需展开聆讯。
拟议修正的法令也将允许部长在法令附件中,具体说明哪些民事案可否提出上诉,以及可审理上诉的最低法官人数和其他与上诉有关的事项。这是为根据需求尽快做出反应。
律政部也建议,在急需上诉庭作出裁决的情况下,国家法院民事案的上诉可直接提呈上诉庭,无需经过高庭审理一轮。
为减少上诉者就案件的附属事项另外提出申请的麻烦,修改建议将赋予上诉庭法官权力聆讯相关申请。倘若上诉庭缺乏审理的管辖权,或有关事项与上诉庭先前已裁决的问题有关,也可自行即席驳回上诉或申请。
公众可上网浏览公众咨询文件,并将反馈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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