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这名64岁母亲先前头晕腿软到医院急诊,被验出患有脑瘤得动刀,手术后睁开眼睛后却不认得子女,沦为植物人卧床至今超过四年。
尽管被院方指逾期住院,但子女坚持医生与院方治疗疏忽,拒绝接母亲出院,也拒付30万余元医药费。
这起医疗纠纷如今闹上法庭,女儿詹玉珠(41岁)以母亲吴元心的诉讼代表人身份,起诉国大医院神经外科高级顾问医生姚进财和国大医院疏忽。
广告诉方所要索讨的赔偿包括病人的住院及医药费、未来医药费和护理费等,具体数额有待法院估算。
辩方否认所有指控,国大医院也提出反诉讼,向诉方追讨被拖欠的住院及医药费,截至去年6月30日,拖欠款项达30万5323元。本案于上周在高庭举行审前会议,目前未定审讯日期。
现年68岁的吴元心于2014年6月2日在国大医院动脑部手术后成为植物人,瘫痪在国大医院病床上,至今超过四年。
根据新加坡媒体联合早报所取得的诉状书及答辩书,妇女动手术的两个月前,因感到头晕和腿部无力而到国大医院急诊室求医。
她过后回医院复诊,做过脑部磁共振扫描(MRI scan)后,见了客座顾问医生何齐行。
诉方称何齐行在看诊时解释,病人有一个体积挺大的脑瘤,压住脑神经和脑干,同时病人也有脑积水问题。他因此建议可分两个阶段做手术,先在脑部植入分流导管来抽取积水,接着才割除肿瘤。
诉方声称,直至动手术的四个晚上前,他们才从另一名医生得知,负责动手术的将是姚进财,而不是何齐行,因为何齐行是客座顾问医生。
广告诉方指责姚进财没有在手术前与病人及家人沟通,或到病房查看病人情况,因此不知道吴元心在手术前状况不佳,感到晕眩不适和呕吐了一个晚上。
姚进财也被指没有向病人解释手术风险,包括她成为植物人或丧命的可能性,倘若吴元心知道的话,她不会答应动手术。
诉方认为,姚进财没有在割除脑瘤前,先妥善抽取脑中积水,这个严重疏漏加上姚进财的其他疏忽行为,导致吴元心最终脑损坏,永久陷入植物人状态,吴元心的医药费也应由姚进财和院方承担。 (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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