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传着一位在新加坡做污水处理工作的S先生的投诉, 他拿的是WP准证,在工作时身体不适被送院,但是老板拒绝给他出医药费……
S先生自述
元旦的时候,1月1日老板让我去加班,在晚上还没下班时,感到身体不舒服,手脚没有知觉,同事将我送到义顺忠邦城那边的24小时的诊所,因为医生是马来人,我没有听懂医生讲些什么,之后他就把我送到了医院,住到1月4日出院。
S先生的住院单据+MC
公司是1月5日开工资,给现金。因为当时我身体不舒服,还在病假中,所以没有去拿工资。到了1月8日,老板打电话让我去趟公司,老板说我生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并不是在工作中断了手脚,所以2700多新元的医药费要自己还,而且将工资先扣了700多块。
扣了之后,按理说应该给我复印件,我也看不懂,老板让我签完复印件后,就直接将纸收起来了,并没有给我。以后每个月要扣我500块,直到还完医药费为止。当时加班有打卡,所以元旦那天加班是有记录的。
S先生的诉求:医药费的钱应不应该自己出?
为此,有网媒也咨询了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他们表示:根据雇佣法,即使非工伤情况下,雇主还是需要负责S先生的医疗费,不可以从薪金中扣除。
在新加坡,只要拿WP,就会有两个保险,一个是工伤保险,一个是医疗保险(平常那些不是工伤的医疗费)。除非在合同上写明有其他的安排,否则一定要买这两个保险。
医药费单据上也显示,费用直接寄给公司,由公司偿还
广告所以,老板不可以从S先生的薪水中扣700块支付医疗费,应该是从保险里出。
另外,S先生是2016年12月末进的这间公司,根据法令,只要工作超过3个月就有带薪病假。
但S先生担心,如果他去人力部投诉的话,会上所谓的“黑名单”。外籍劳工中心回应:所谓黑名单只是雇主的恐吓。除非在新加坡犯了法,才会影响之后再入境新加坡。
只要S先生报案的事情属实,这不会影响他再申请会来新加坡工作,而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老板还是应给S先生提供生活费和住房。
另外,根据人力部的规定,出现劳工纠纷的话,一定要在一年之内立案(从开始扣钱那天算起),如果过了期限,就拿不到这笔钱了。如果S先生有老板在1月8日扣了700多新元工资的证据,那么老板的确是犯了法,建议早日立案。
S先生的工资单上显示了$766.65的扣款
一旦人力部立案,就会打电话给雇主,若S先生被老板解雇、割准证,人力部会给S先生一张短期居留证(俗称白卡),让他留在新加坡直到事情处理完为止,处理时长一般为两星期到一个月。
广告至于辞职或被解雇方面,如果是主动辞职,中介费是拿不回来的。被解雇的话,可以要回50%的中介费,但前提是工作不满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