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的一个晚上,一名男子在地铁内,用前臂非礼了一名22岁的女子胸部下方,不过今天要说的主角不是他,而是他的辩护律师。
为了帮男子“打胜仗”,辩护律师也是够够的~在审讯盘问的时候,叫女子站起来,然后盯着她的胸部看,迷之自信……
终于等到法官质问他干什么的时候,他就辩解说,自己在看对方有多吸引人。当控方问律师是不是只有吸引的女人才会在地铁上被非礼的时候,律师则说,“要有诱惑、一定的吸引力才会让人那么做,若是老妇,你觉得会有人要非礼她吗?”
广告“我想证明,若对方穿着低胸、酥胸半露……当然,人犯案的几率才更高。我的想法是,看她那天穿着、她的胸围等等,是否足够诱使他人去犯案。”
这样的桥段在香港律师片里面倒是看不少~
不知道这名新加坡律师是不是也是港片看多了
事实上,他如此“自信”的辩解,不仅没有成功为他的client辩护,最终男子坐牢5个月,而且律师自己也被自己挖的坑给坑了!
在法官的判词中,罕见抵用了6页纸去批判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行,法官认为,这种猥亵以及恶意中伤的盘问方式,在法庭上是被禁止的,而且这些问题在司法界同样不被允许。
然而,这名律师之前却在强调,自己是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才会那样叫受害者站起来,而且自己没有问对方的胸围多少,并不算侮辱她~总之就是认为自己没有错!
时隔多年,昨天案件终于有了了断。这名执迷不悟的律师,最终被判令吊销律师执照长达五年。
不过据说这名律师此前也是案底都铎,曾经还试过为伤人罪坐牢,难怪法官会说他“行为如同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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