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10日讯)“钱驴行动”收网,梳邦再也警方北上南下逮捕12名钱驴,侦查多宗诈骗案!
梳邦再也警区总部商业罪案调查局在6月中旬展开为期2周的“钱驴行动”(Ops Mule),前往巴生谷地区、雪州梳邦、槟城和吉打逮捕12名男女钱驴,揭发他们借出银行户头为不同的诈骗集团效劳。
根据警方的数据,这批落网钱驴涉及澳门骗局、非法借贷、贷款诈骗和网络购物诈骗案;落网的分别是4名华裔男子、5名巫裔男子、1名巫裔女子、1名印裔男子和1名非洲籍男子。
广告梳邦再也警区主任里西京助理总监发布文告指出,这项“钱驴行动”从6月13日开始至6月28日,除了已落网的钱驴,警方也南下柔佛和北上霹雳,继续跟进诈骗案的调查。
他说,随着这次的逮捕行动,警方成功将部分案件提控上庭,目前只剩下4宗案件的嫌犯仍在延扣及等候提控。
里西京也在文告中,揭露落网钱驴为了赚取佣金,铤而走险将银行户头资料和提款卡交给外人,最终惹祸上身。
“他们当中有不少是在社交网站受到网友教唆,将提款卡和银行资料交给不曾见面的网友,只为了赚取佣金。”
“根据警方的深入调查,落网钱驴当中,也有者是透过中间人将他们的个人资料卖给诈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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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10日讯)85令吉贿赂警员,换来3个月监禁!
青年在没有驾驶执照下骑摩哆,并以85令吉贿赂警察伍长,结果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坐牢3个月兼罚款1万令吉,刑期今日算起。
被告慕斯达化(26岁,自雇人士),控状指他今年1月7日下午1时许,在小甘密忠诚园一条道路,在没有驾照下骑摩哆,并以85令吉贿赂警察伍长,作为不对付他的条件 。
被告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6(1)条文,以及2009年反贪会法令17(b)条文。
地庭法官玛蒂哈下判时说,被告如果无法缴付罚款,则以5个月监禁取代,而被告最终没有缴付罚款,意味者被告必须坐牢8个月。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莫哈末阿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