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宣布今年7月15日起,所有德士和私召车都可安装具备录音功能的朝车内摄录器材。
去年6月,陆路交通管理局允许车辆安装录像设备,但是不可以录音。时隔一年,“无声电影”将加上“配音”。
广告以后不管是和司机唠嗑、和朋友打电话还是和情人秀恩爱都不再是“过眼云烟”,而是“循环播放”。是不是倍感拘束、尴尬呢?
不要担心,新加坡政府规定拍摄画面不得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不可随意泄露乘客个人资料。上例视频就属于侵犯许志安先生隐私权了哦。
而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前需要经陆路交通管理局批准,获批后到指定地点安装。安装设备的车辆必须张贴标志以提醒乘客。
安装设备只是为了更加公正客观地还原事实真相,以便当局更有效地处理与车资相关的纠纷,或对付其他寻衅滋事的乘客或司机。
广告毕竟,这年头戏精也出来打车了。
所以,以后在车上要谨言慎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