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学生冲凉,躲避摄像头还搞“变装”,你以为“谍战”呀

2019-08-08 19:28

偷拍女学生冲凉,躲避摄像头还搞“变装”,你以为“谍战”呀!

不得不说,这哥们为了偷拍女生洗澡,真是煞费苦心呀!

这哥们涉嫌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宿舍女厕偷拍女大学生冲凉,行径被揭发后变装逃...

硬是把偷拍演绎成了谍战...

服了你个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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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自网络)

新加坡国立大学莱佛士宿舍(Raffles Hall)之前曝出有一名女生冲凉时遭偷拍。

警方后来介入调查,在宿舍一个单位逮捕一名涉案男生。

根据警方调查,这名涉案男生是26岁...他在偷拍完后,立即换了一身行头,试图掩人耳目,躲避走廊里的摄像头,偷拍之前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然而,宿舍内一台最新安装的CCTV闭路电视捕捉到了他的影像片段,给警方之后的调查提供了帮助...

昨天,面对侮辱女性尊严和擅闯两项控状,其中前者刑罚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图:来源自网络)

根据警方的调查,这哥们犯案的手法相当的娴熟...

很可能是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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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这次又应验了一句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图:来源自网络)

因为这哥们还是一个妥妥的学霸..

在O水准曾经取得4科A1,一科A2,一科B3的好成绩。

他曾就读于新加坡理工学院,毕业后升入新加坡国立大学建筑系...

进入了国大之后,还积极参加过宿舍举办的运动会,为宿舍争荣誉。

...

关键的来了!

还记得闹得沸沸扬扬的马芸事件

该事件的男主给予12个月不得再犯的警告...

而这个男主三天之内立马就被批捕,还被判刑了...

这前后差别怎么这么大?

(图:来源自网络)

偷拍马芸的男生是初犯,警方检视了处罚结果,觉得对男生的1年内不得再犯的警告处罚已经“够了”,因为这个男生还年轻、再犯的可能性很低、认错态度良好,再加上没有在他的设备里发现其他的淫秽材料。如果起诉他,他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样永久的犯罪记录很可能让他的未来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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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次偷拍,由于并不是初犯,而且很有可能是有预谋犯罪,所以警方就不仅仅是给一个警告了,而是直接提控!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下令将这名男生还押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状况观察。 案件将在5月27号过堂审理。

一旦擅闯罪名成立,他可能面对长达三个月的监禁,或高达1500新币的罚款,或两者兼施。而侮辱女性尊严罪名的刑罚则可能为他带来长达1年的刑期,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这流氓真的有文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