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华人妹纸拒付车资反告司机“绑架”,结果司机真被罚了

2019-08-08 18:14

新加坡华人妹纸拒付车资反告司机“绑架”,结果司机真被罚了..

还记得那位被冤枉“绑架”的Go-Jek司机吗?

前段时间,这件事情闹得沸沸腾腾,一时之间,司机和“受害”的华人女生都引起了网络热议...

还是看视频回顾一下下吧!

视频连结:https://v.qq.com/x/page/n13583gnam8.html

最经典的无非是那句——

“他锁上门了!他锁上门了!马上解锁车门!他扣留我为人质!马上解锁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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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句——

“是不是因为我是华人?”

(图:来源自网络)

司机卡马鲁扎曼于今年1月31日,在Go-Jek Singapore Community群组里上传了一部他与女乘客因此车资问题产生纠纷的视频。视频公开后,迅速被网民大量转发与评论。据卡马鲁扎曼的说法,他于早上约7点10分在碧山22街大牌251座组屋启程载送该女乘客到哥里门街1号。女乘客在车子驶入中央高速公路(Central Expressway)后开始对卡马鲁扎曼表达不满,指控后者试图要骗钱。

眼见女乘客拿起手机录影,为了避免被该女乘客反咬非礼等莫须有罪名,于是自己旋即打开车前的手机录下整个过程以保护自己。

女乘客在争吵过程中坚称,自己每天早上乘搭私召车时,司机都会行驶没有ERP的路段。卡马鲁扎曼回应女乘客,如果她知道如何避开ERP的路线,那就应该告诉他,让他按照她提供的路线抵达目的地,并表示自己不知道有那么一条不收费的路线。

双方你一言我一句无法谈拢的情况下,卡马鲁扎曼决定前往邻近的警局解决这起纠纷。过程中,女乘客致电一位疑似是其亲戚的女子,并向对方申诉司机涉嫌危险驾驶和意图绑架。疑似女乘客亲戚的女子随后通过手机扩音器告知卡马鲁扎曼,他没有权利扣押女乘客为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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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鲁扎曼于是重申自己没有危险驾驶,也没有试图绑架女乘客,并强调整个过程皆有录影存证,一切问题将待抵达警局后解决。车子最后行驶到一位辅警面前,女乘客摇下车窗对没有入镜的辅警大声疾呼,要求对方别只听司机的一面之词,司机则用马来语试图向该辅警解释来龙去脉。该辅警表示自己不是警察,并用马来语告诉司机该处是辅警大楼,并告知他附近警局的方向。

女乘客此时试图下车,却发现车门上锁,于是开始发狂大喊:

“他锁上门了!他锁上门了!马上解锁车门!他扣留我为人质!马上解锁车门!”

随后女乘客打开车门下车并不停控诉司机:

“你是疯了吗?”

司机则解释:

“我怎么疯了,这里有辅警,我也没有碰你!”

女乘客继续发狂:

“但你把车门上锁了,你把车门上锁了!”

一脸无奈的卡马鲁扎曼只好解释那是车子的车门自动上锁系统,一旁的辅警也试图安抚,一般车子的车门的确会自动上锁。

女乘客坚持司机因为车资乔不拢而坚持开车载她到该处,并锁上车门不让她下车。最后丢下一句随后掀起一番热潮的网络和街坊用语

“是不是因为我是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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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自网络)

现在判罚结果出来了——

新加坡陆交局对Go-Jek司机进行了警告!

据悉,之所以给Go-Jek司机发出警告,是因为他非法录影乘客的视频而且把视频曝光了。

科普下:

为了保证乘客的安全和隐私,新加坡的德士司机是不能擅自录影乘客视频或者车内摄像公开传播。

也就是说卡马鲁扎曼是因为未经授权录影和将视频公开曝光而被警告。

陆交局强调这是为了确保乘客的隐私、安全和个人资料的保护。

卡马鲁扎曼收到的有条件警告促使他必须在接下来的12个月不再违规。据悉,在私召车司机职业驾照的记分制度下,24个月内如果被记超过20分将导致职业驾照被注销。目前,卡马鲁扎曼目前在记分制度下未达到被撤销驾照的标准,换句话说,他还能继续开Go-Jek,只是必须小心避免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再有差池。

(图:来源自网络)

有网民认为卡马鲁扎曼录影是为求自保,何错之有,如果没有这部视频的话,他可能面临坐牢...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687.tmp.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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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

当然这种证据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留,应该直接交给警方而不是放上网络...

为了避免车资的争议和保护司机避免他们受到伤害,陆交局去年开始实施有关安装摄录器材的准则。

在此之前,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德士和私召车是否能装置车内摄录器材,导致在隐私相关法规限制下,安装车内摄录器材是否合法面对极大的不确定性。

同时,在保障乘客隐私和个人资料安全的前提下,陆交局针对德士和私召车车内摄录器材的装置立下了几个严格的标准:

必须经过陆交局批准才能安装;

摄录器材只能在指定安装中心装置;

装置后必须在车内张贴告示通知乘客“内有录影”。

安装中心必须确保摄录器材的资料在未经授权下无法被擅自下载和外泄;

摄录器材必须为固定角度,以免拍下乘客的不雅画面;

摄录器材只录影像,不录音,以免录下乘客的对话;

录影必须清楚显示日期、时间和车牌号码;

录影档案最多只能保留7天。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违例者可能面对最高1,000元罚款,或监禁最长3个月,或两者兼施。德士和私召车司机则会在记分制度下被记21分,司机职业驾照可被吊销。

对此,各位看官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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