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男用2333元企图贿赂马国政府人员,索取马国驾驶执照在本地使用,另外还涉及另78项控状,5月02日早被控。
这名被告是34岁的张伟达,他面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使用伪造文件、抵触公路交通法令、触犯车辆法令(第三者风险与赔偿)及刑事恐吓79项控状。
广告控状显示,被告于2009年在新加坡,曾贿赂身在马国的政府人员7000令吉,要求对方分发马国驾驶执照给他。据了解,被告拿到马国驾驶执照后,在本地使用。
根据贪污调查局(CPIB)的文告,贿赂会造成严重及无法逆转的后果。例如,若公众可以通过贪污手段拿到国外驾驶执照,但又没有上过及通过驾驶课程,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将受到威胁。这会造成严重伤亡的车祸。
本地对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贪污罪成的人可面对高达10万元的罚款,或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若拥有任何详情,公众可向当局举报。
除此,被告也曾在前年至少两次使用伪造的移民与关卡局信件。被告也曾驾驶没有在本地注册的马国车子、偷篡改车牌、在没有合法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没有购买车子保险下驾驶以及违例停车在双黄线上。根据控状,被告的合法驾照在前年5月15日过期。
被告也被控去年5月2日清晨3时在花拉公园一带的六楼公寓单位,拿着一把21公分长的厨房刀子指著女子杨招燕,对她做出刑事恐吓。
案展5月29日过堂。他从今年3月7日被收押至今,目前获准以2万5000元(约7万5000令吉)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