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共服务部门从今年起,不再按公务员的学历作内部层级划分,以进一步打破公务员升迁与学历直接挂钩的既定印象。
过去,公务员会按学历分为四个层级。第一级(Division I)是大学学历;第二级是专业文凭及A水准;第三级是中学教育;第四级是小学教育。
公共服务署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上述的层级划分是一种“行政上的归类”,而从今年1月1日起,公共服务部门的相关雇员手册、书面通知及政策文件内,都不再以这个方式区分公务员。
据该署的资料,截至2014年,在约8万2000名公务员中,近六成属第一级公务员,约三成属第二级,第三和第四级的比率则分别为约6%及4%。
公共服务署说,以往的归类会让人觉得公务员可担任更高职务的能力与潜力受限于他们的学历,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当局决定废除这类划分。从现在开始,当局在提及公务员时,会以反映他们薪金与职务范围的等级来辨别,但现有的雇用条件及雇员福利都保持不变。
该署也指出,在没有工作经验的情况下,学历还是会用来鉴定申请者胜任某个职务的合适度,但对于中途转行的申请者,相关的工作经验将更关键。
此外,它也强调,公务员的升迁是取决于工作表现及是否具备担当更高职务的能力,并非以学历决定。(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公孙龙春
不再唯学历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