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厨师上班途中遭罗厘撞倒拖拉40米,全身和头脸多处骨折成半边面瘫,右耳部分失聪,入禀高庭索偿,日前成功获赔30万元(90万令吉)。
这起车祸发生于2015年3月11日下午1时半左右,地点是惹兰加由立交桥。
起诉人是大马男子莫哈末法兹利(39岁),答辩人是罗厘司机黄楚勇。
广告莫哈末法兹利的右脸无法动弹,左脸多处留疤。
根据《新明日报》取得的法庭文件,起诉人事发时骑摩哆从大马新山来新工作,抵达事发处时停在交通灯前等候,红转绿灯后准备右转,后方的罗厘突然撞上他的摩哆,导致他连车带人倒地,还被罗厘拖行了约40米,多处受伤,紧急送院。
答辩人事后因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而被控上庭,最后被罚款2500元(7500令吉),吊销执照18个月。
根据索赔书,起诉人因车祸多处受伤,包括肋骨、肩骨、脊椎、脸部、眼眶、下颚骨折等都骨折,左胸因骨折而凹陷变形,脑壳骨折导致左耳轻微失聪,右耳近乎失聪,脸部多处骨折留下疤痕,还导致右边脸部肌肉瘫痪,右眼无法闭上。
此外,他的伤势导致他的左肩动作有限又无力,右边肌肉失控而会不自觉流口水,走路爬楼梯都会气喘吁吁,体力整体下降。
他不仅被医生诊断为不适合继续当厨师,连和女儿玩耍或抱她都十分困难。
根据去年的医疗报告,他的下颚植入了铁板及铁钉,脊椎的伤势没让他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整体来说虽然有好转,但面瘫失聪还需让专科查看,体力的缺失依然存在,之后也需继续治疗。
起诉人在2016年正式通过何进才律师事务所律师斯尼维山(N.Srinivasan)入禀高庭向答辩人索赔,包括新马两地的医疗费用、已受影响及未来收入、交通费用等损失,日前获赔30万元。(人名译音)
广告莫哈末法兹利多处受伤需要治疗,住院近一个月。
车祸画面历历在目,狮城厨师不敢再骑车。
法庭文件提到,起诉人的治疗和康复之路不易,事发后住院近一个月,之后还得请近半年的病假,也不敢再继续骑摩哆了。
他在宣誓书中说,骑车时的震动会传到左肩,体力变差的他骑车十分危险,而事发时他又清醒著,只要骑车就会想起车祸的画面,摩哆之后也卖了。
厨师如今只能当私召车司机,反而得靠太太养家,十分愧疚。
诉方披露,因为车祸受伤而丢了在新加坡的工作,休养后曾试图再次当厨师,但体力和伤势后遗症让他力不从心,最后只能当私召车司机。
反之,太太需扛起养家责任,每天进出新马,当学校行政员赚钱,让起诉人觉得自己是负担。
所幸,他说太太十分支持他,出事至今依然不离不弃,自己也力所能及的照顾女儿和接送太太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