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女电影投资商起诉狮城名媛案”;起诉人承认她多年来没实际工作,因对电影感兴趣而多次用父母的钱投资电影,但她“什么都没做”,只当“挂名制作人”,而且多数投资都亏钱。
她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称,当初是因对李小娟创办的美容护肤产品感兴趣,加上对李小娟的信任,因此投资了200万元(约600万令吉),结果投资还是没赚钱。
广告美疗医生李小娟。(档案照)
《联合晚报》报导,女电影投资商阿妮塔(Anita Hatta)起诉李小娟,指这名美疗医生称产品销售额已达500万元(约1500万令吉),公司资产高达1400万元(约4200万令吉),对她夸大其美容产品公司的成就和前景,误导她投资200万元当小股东。
如今,公司已并入其他公司,她的投资剩下不足1万元(约3万令吉),她因此入禀法庭要女医生归还200万元投资金。
这起民事诉讼案昨天开始在高庭进行审讯,答辩人是自创美容品牌DrGL的美疗医生李小娟,她开设的3家公司也同被列为答辩人。
诉辩双方陈词后,起诉人先接受辩方律师的盘问。
庭上揭露,起诉人曾担任多部新加坡电影和电视节目的制作人,包括亚洲超模大赛(Asia’s Next Top Model)、《一泡而红》和灵异片《非常婚事》等。
律师问她,身为制作人,她为这些节目做过什么?起诉人称,除了出钱,她会到拍摄现场观看拍摄过程,她无需做任何具体工作。
广告起诉人阿妮塔。(档案照)
起诉人承认,这些投资最终都亏钱,但她却因为对电影很感兴趣,所以一而再砸钱投资电影。
至于投资电影和节目的资金,起诉人称都是父母给她的钱。
对于投资李小娟的美容护肤产品,她说自己平日也有使用护肤产品,李小娟提出建议后,她认为应该是一个有趣也值得投资的项目,加上她对李小娟的信任,所以就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爽快投资。
“当然,每一项投资,(我)都希望可从中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