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71岁轮椅叔,因男子不情愿让出巴士车上的轮椅位,对他碎碎念,结果惹恼男子下车前,一拳打断他的鼻梁。
今年46岁的被告陈淳(译音),共面对两项控状,包括一项蓄意严重伤害他人,以及一项蓄意伤害他人的罪名。
广告轮椅叔吕良筑
他在上周五认罪后,被判坐牢8个月。
《联合晚报》报导,案情显示,去年12月22日下午4时10分左右,71岁的吕良筑在勿洛中心搭巴士回家,巴士车长停下巴士后,下车帮忙将他推上车。
被告当时站在车内的轮椅位,巴士车长请他移开,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腾出空间。
轮椅叔一路上一直碎碎念,说被告应该让位给年长者以及残障人士。被告并没有理睬受害者,只是继续低头看着手机。
巴士即将到站后,被告突然走向轮椅翁,一句话也没说,就一拳往他的脸部打去,然后冲下巴士逃之夭夭。
轮椅叔被送院接受治疗,被诊断鼻骨骨折。
主控官在庭上说,被告行为恶劣,不仅对行动不便的年长者下手,还故意等到巴士到站之前动手,以便他容易脱身,举止“懦弱”嚣张,必须严惩。
主控官指出,被告从1994年至2001年犯罪超过10次,曾被罚款多次还进出监狱无数次,希望法官能够判他坐牢9个月、罚款2000元(约6000令吉),并下令他赔偿轮椅翁278元(约834令吉)医药费。
代表律师30多年前与被告是兵营同僚,指“他当年就已经不正常”。
被告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时称,被告不是一个“正常的人”,患有精神分裂症。
他说,他30年前就和被告在兵营认识,指他当年就已经不正常,至今进出心理卫生学院不下十次。虽然被告案发时病情处在缓解期,念在被告最后一次犯罪已经是在10多年前,希望法官能够轻判。
广告法官认同控方的立场,认为精神分裂症并不是犯罪的理由,但是他同情被告的情况,判他坐牢8个月,并且必须赔偿轮椅翁278元医药费。
轮椅叔被打,至今仍愤愤不平说:“如果是你被打,你会这么轻易原谅他?”
记者走访轮椅叔吕良筑,他绘述当天的情况时说:“那个巴士车长很好,把我推到巴士内的轮椅位。当时被告站在轮椅位,巴士车长请他让开,他才很不情愿走到一旁。我看不惯他的行为,就念了几句而已,没想到他下车前竟然打我。”
他说,被告一拳直接击中他的鼻梁,导致他的鼻子流血。
他坦言,至今还是“很生气”,不能原谅被告。
Post in: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