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7日讯)曾在2013年全国大选,代表沙巴立新党上阵斯里丹绒州议席的张爱云,因去年醉酒驾驶撞死4名华青和1人重伤,今日被地庭裁定两项控状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7年和罚款3万9000令吉。
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是基于辩方无法在案件挑出合理疑点,而作出上述判决,并指有关刑罚代表公众利益,以及受害者家庭失去孩子和丈夫心情。
“被告是一名不负责任的人,因她醉酒出车祸,导致4人死亡和1人重伤。
“3名死者当场身亡,另一人则在医院逝世,第5名过去活跃于运动的受害者则是重伤,如今变成一名残障人士……,受害者在被撞后的未来和生命的快乐,都被被告剥夺了。”
广告首项控状指35岁的被告于去年7月8日凌晨1时20分,在斗湖张天文路的BDC商业中心前面的泊车场,在体内酒精成分超标下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被判处监禁10年和罚款2万令吉;第2项控状则指被告导致一名华青重伤,被判处监禁7年和罚款1万9000令吉。
法庭谕令两项刑罚分开执行,并从判刑日期开始算起,所以被告共需坐牢17年;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需额外坐牢1年。
被告代表律师阿都甘尼以被告醒悟及与当局配合为由,要求法庭判处合理刑罚;主控官旺莫哈末菲特里副检察司则以被告犯下导致他人死亡和重伤、醉驾和超速,以及此案创下沙巴自2017年来,最多人死亡的记录,要求法官判处最高刑罚。
此案从去年7月起开审,法庭共传召了17名控方证人和2名辩方证人供证;阿旺克里斯纳达也亲自巡视车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