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国家跳水队教练黄强性侵21岁女选手一案在重审后,地庭今日宣判黄强强奸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承审法官诺拉杜拉在裁决时说,被告辩护律师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因此裁决黄强无罪释放。
黄强在休庭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很多人利用女性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来议论此事,并表示不愿单方面置评,也不愿多说。
地庭今日宣判黄强强奸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档案照/马新社)
根据控状,被告黄强(35岁)被指于今年9月2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20岁受害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黄强说,他认为法官的裁决是一项正常的结果。
“决定交给法庭决定,大家出示我们双方有的东西,我想认为一个正常人是不会犯强奸这种错误,谁都知道,这是红线,不可触碰的。
“很多人利用了女是弱方论述这种事,多的我也不便多说,我也不愿就我单方面置评。”
询及是否会继续当教练,黄强则说,这不是他的权力,惟目前他是处于无业状态。
“这(会否继续当教练)我不知道,这也不是我的权力,但目前我是没有工作的状态。”
↓↓相关新闻↓↓
指原告恶意指控 黄强否认发生性关系
(吉隆坡8日讯)大马跳水队中国籍前教练黄强在被控性侵女选手一案进入自辩环节中声称,案发当天他和受害者没有发生任何性关系,也从未在案发前要求受害者和他发生性关系,并认为受害者对他的指控是存有恶意的。
广告此案被告黄强是于今日在地庭,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他在接受主控官的盘问,针对主控官询问会否认为受害者对他的指控是没有存有恶意时,表明他并不认同。
黄强在庭外戴上帽子和口罩,并用手提包遮脸,以躲避摄影镜头。
黄强说,他知道曾在自身旗下训练的选手都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供证,虽然他与他们的关系良好,但黄强认为他们对他的指控是存有恶意的。
当主控官瓦苏胡姬副检察司要求他进一步解释原因时,黄强回应指他愿意回答相关问题,惟他要求向法官申请以闭门聆讯进行,要求在场记者离席。
主控官随后以被告选择盘问的程序为由,对黄强的要求提出反对,惟地庭法官诺拉杜拉最终以尊重证人意愿为由,批准黄强的申请。
黄强较后在中午休庭时,在法庭外主动向记者表达歉意,并解释由于其供词涉及隐私问题,因此他才向法庭提出上述要求。
获准闭门聆讯
在较早前的自辩环节中,黄强指出,他从2007至2017年期间,在大马跳水队内担任助理教练的角色,工作范畴包括协助选手进行体能训练等任务。
广告黄强说,虽然他在训练期间对旗下的跳水队员要求严格,惟他不曾羞辱和致伤他们,并且拥有自身的专业方式训练所有选手。
“每一名教练都有自己的一套专业方式(训练选手),我们会和其他教练一起讨论,我有自己的方式,而这套方式是用在所有队员(的训练)。”
没权力决定队员去留
黄强说,在性侵女队员一案之前,不曾有任何队员向警方投报指他致伤他们。
询及他是否曾经向队员表明自己拥有决定他们留在国家队的权力时,黄强对此说法表明不认同,声称自己没有决定队员是否可留在国家队内的权力。
黄强披露,在他旗下训练的队员原有9人,后来随着有新教练加入团队,一些队员的训练被分派到由这些新教练负责,因此后期在他旗下训练的队员减至4人。
“只有马来西亚游泳总会(ASUM)和国家体育理事会(MSN)才能决定选手是否可以留在国家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