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2日),一名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因为伪造毕业证书和在校成绩单,被新加坡律师公会除名,并需向律师公会赔偿5000新币。
现年30岁的Jaya Anil Kumar确实是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这点不假。但是2011年毕业之后,她为了找工作更加有优势,把自己的在校成绩“美化”了一番,上交给了律师协会。
广告2012年,Kumar美滋滋地获得了事务律师和诉讼律师的资格。
3年之后,她又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毕业时取得的明明是二等乙级荣誉学位(Second Class(Lower)Honours),但她提交的材料里写的却是二等甲级荣誉学位(Second Class(Upper)Honours)。
甲和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区别是很大的!
根据现在国大法学院的规定,全年级前5%的毕业生可以取得一等荣誉学位,其后的50%的毕业生可以取得二等甲级荣誉学位。二等乙级标准国大并没有具体表明,但可以说,把成绩单上的“乙”改成“甲”,相当于是擅自给自己“镀了层金”。
Kumar去年1月被法庭判有罪,并处以罚款1万新币。
广告起初,Kumar的代表律师以她“年少无知”为理由,希望法庭延长暂停她的律师资格,但不要判处取消。
可是这也太令人哭笑不得了!作为一个法学院(还是世界领先的法学院)毕业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伪造文凭是犯法??知法犯法,怎么能用年少无知作为理由呢??
最后的结果说明,法官们也是这么想的。庭上三名法官都表示,任何一个法学院学生和毕业生都应该知道,伪造文件就是违法的行为,Kumar多次伪造文件,就说明她会为了自己的事业放弃诚信和道德。因此批准了律师协会将Kumar除名的申请,并判Kumar向律师协会赔偿5000新币。
律师在新加坡是个高薪高地位的职业,但是为了高薪高地位把自己的道德都舍弃了,这位姐妹可以说是太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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