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会昨天三读通过货币(修正)法案。公众未来使用硬币付款时,一次交易中,五种面值的硬币最多各可使用20枚,总值37元。
目前货币法令规定,面值为5分、1角和2角的硬币,个别只能用来支付2元为顶限的款额;5角硬币只能用来付顶限为10元的款额。若以1元硬币付款,则没有款额顶限。
尽管有付款顶限,但是,只要消费者和商家彼此同意,人们还是可以使用超过顶限的硬币数量进行交易。
法案另一项修订是把被智能钞票废止系统(Intelligent Banknote Neutralisation Systems,简称IBNS)毁损的钞票明确列为不能使用的废钞,为IBNS在本地的使用铺路。
广告IBNS是运钞箱的安全装置,一旦遭劫,有关装置就会通过染色等方式使箱内的钞票作废。许多欧盟国家已采用这套系统。
由于一些公司表示有兴趣在本地使用该系统,内政部将协助促成这个计划,允许银行和其他相关业者使用。
这包括按私人保安业法令,颁发执照给售卖IBNS,或是使用该系统的运钞业者。内政部打算征求业者反馈制定执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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