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孟加拉籍女子被诱骗到新加坡的桥南路Mehfil夜店当舞蹈员,却被夜店总经理逼良为娼。(吴伟国摄)
(新加坡15日讯)夜店总经理逼良为娼,强逼四名孟加拉籍女舞蹈员跟顾客开房和提供性服务,女舞蹈员坚持卖艺不卖身,他便恐吓她们就范,如今总经理被判坐牢15个月,但他不服所判提出上诉。
广告印度籍被告哈迪面对七项指他恐吓或企图恐吓女舞蹈员须和男顾客发生性关系,以及一项把夜店当娼寮经营的控状。除了一项企图恐吓女舞蹈员和男顾客发生性关系控状罪名不成立,另外七项审讯后罪成,被判坐牢15个月。
从旁协助他的夜店助理经理古密星和另一名女舞蹈员洁丽也都来自印度,两人各面对两项和一项企图恐吓女舞蹈员和男顾客发生性关系的控状,法官裁决他们罪成,分别坐牢两个月和两周。
根据判词,被告哈迪案发时是桥南路一家夜店Mehfil的总经理。Mehfil走南亚风格,从孟加拉或印度聘请年轻女舞蹈员来表演。她们穿南亚古典纱裙跳舞。在表演过程中,顾客可以给她们小费。夜店则为女舞蹈员提供住宿、膳食和往返宿舍的交通。
四名女舞蹈员在2014年10月10日到2015年1月8日期间先后来到新加坡,孟加拉的代理告诉她们,夜店聘请她们当舞蹈员。
不过,当她们抵达新加坡后,才发现自己的工作不只跳舞那么简单,还被要求与顾客开房。
为了防止她们闹事,被告不准她们随意离开宿舍,也不准外人到宿舍。宿舍大门上锁,她们没有钥匙。被告藏起她们的护照和工作准证。
当四名舞蹈员坚持卖艺不卖身,被告就破口大骂她们,恐吓不给工资和不让她们回国。被告甚至要她们罚钱,其中一名舞蹈员就因为不肯陪顾客开房,被罚200新元。
广告其中一名女舞蹈员来到新加坡三个星期后,被告便强逼她接客,遭她拒绝。但被告不死心,一次看见有顾客在她表演时丢钱打赏她,被告伺机叫她为对方提供性服务,不过她仍坚决不肯,被告便恐吓威胁她。
女舞蹈员当时想起孟加拉的家人,她需要赚钱养家,害怕被告不给她工资和不能回国,只好屈服答应陪顾客开房。事后,顾客送她一条金项链和手机作为礼物。
四名女舞蹈员不堪屡屡被恐吓,于2015年1月13日打了三通电话报警。第一通是在清晨6时27分拨打,但她们说不清楚宿舍地址;下午4时14分,她们拨打第二通电话,同样无法说出自己宿舍所在;到了傍晚,她们拿到宿舍大门的钥匙后逃出宿舍,并在一名公众协助下告诉警方地址,最终报了警。
控方针对刑罚陈词说,被告剥削女舞蹈员,她们得跳性感舞,吸引顾客给小费。但被告没有把小费给她们,反而不时以小费太少为借口,压迫她们提供性服务,就连被逼为顾客提供性服务的那位女舞蹈员,事后也没有拿到钱。
控方指,被告限制她们的自由,不让她们离开宿舍,也藏起她们的护照和手机。她们每月工资约1600余新元,每天得工作,有时领不到全薪,还被强逼卖淫,如果她们不肯,被告便罚她们钱,令她们处境雪上加霜。
Post in: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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