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花场女歌星指男经理故意刁难而辞职,领薪水时却爆发冲突,气得恫言要公开挂花场的黑暗面,遭对方甩耳光掐颈全程被电眼摄入镜头。这起蓄意伤人案发生在2016年7月12日凌晨2时许,地点是麦波申路的一家酒廊。被告是45岁的男经理刘松财(译音),他被指掌掴27岁女歌星的脸部及耳朵,还掐对方颈项,但他不认罪,选择抗辩打官司。
根据判词,女歌星前年6月1日开工,除了唱歌跳舞外,还要应酬客人让对方挂花,但她认为被告的管理方式过于严苛,工作并不开心。女歌星在6月尾辞职,事发当天是最后一天工作,领薪水时发现仅获三四百新元而心生不满,拒绝接受,并直指被告每天刁难她。
接着,女歌星扬言不要薪水,但会让全世界知道酒廊的黑暗面,又劝阻在场的顾客停止玩桌球,甚至将几粒球扔在地上。根据呈堂的电眼画面,被告此时走向女歌星,将她推向墙壁,再抓她颈项,即使被女歌星挣脱,被告依然不罢手,再次掐住对方颈项。不过,这时有人上前劝架,将两方隔开,而女歌星也用力将被告推开。
被告继续逼近,最后还用右手挥向女歌星的脸,导致她摔倒,于是气得捡起桌球扔向被告,被告辩称看到女歌星扔桌球,还砸到酒廊合伙人,才上前想阻止对方并好好谈,但指对方企图踢自己,最后一再推搡下,女歌星跌倒,自己的手才打到对方。法官下判时表示,电眼画面显示被告的肢体语言和手势明显对女歌星不友善,说辞也不够精准,所以较倾向于女歌星的说法,判他罪成及监禁12周。
广告女歌星左耳鼓膜破,轻微失聪需戴助听器。根据判词,女歌星被甩耳光后,一半的左耳鼓膜穿孔,导致轻微失聪,虽然之后的情况好转并成功修复,但仍是轻微失聪及出现耳鸣。法官表示不建议动手术,有效的治疗就是戴助听器,因此也要被告赔偿800新元。
排版:报社胡同
插画:娱姬老狮
文章:discovery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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