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外交部副部长马祖兹强调,大马政府拥有自主权,可在任何时候重新检讨大马与新加坡签署的1962年水供协议,以及水价。
他说,虽然新加坡政府已多次强调,大马政府已失去重新检讨有关水供协议的权力,很明显该国尝试扭曲事实。“根据合约精神,大马政府的确拥有绝对的权力在合约签署日起的25年后,任何时间都可以重新检讨有关水费。”
“这代表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检讨水费。
外交部副部长马祖兹
“重新检讨水费的确不是新鲜事,政府也在1998年或2002年检讨此事,而现今的大马政府认为,每1000加仑的生水仅售3仙,的确过于便宜,这无法对政府带来任何利益,为此大马政府就已对外表明有关立场。”
他指出,这包括外交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曾在今年7月30日和31日到访新加坡时,提及此事,唯该国总理李显龙曾指,大马已在1987年错过检讨水费的时间,认为我国已失去检讨水价的权利,但赛夫丁阿都拉强调,大马政府的确有此权力做出检讨。
他说,大马政府致力捍卫有关水费的权利,并希望能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情况下完成有关检讨工作。
马祖兹今早在国会下议院口头问答环节,如是回答国阵巫统巴耶勿刹区国会议员莫哈末沙哈的提问。
协议条款阐明,在协议签订之日起25年后可进行检讨。检讨考虑因素包括购买力、劳动力成本、电力和材料的价格变动。对此的任何争议均可提交仲裁。
但是,该协议条款并未明确说明在25年之后何时进行检讨,这意味着只要合约仍有效,大马可以在签约日计起的25年后,于任何时间要求检讨水价;换句话说,大马可在2061年协议失效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检讨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