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首任总理李光耀要求日本为1942年的“肃清事件”做出战争赔偿,日本一开始拒绝赔偿,后来承认受害者人数约5千人,新加坡政府则认为至少有7万人,双方经过多次会谈,最终日本答应赔款5000万美元,但不附带官方道歉。
1942年日军占领新加坡
1942年2月15日日军占领新加坡,18日开始肃清行动,早在前一年的12月,日军第25军就印发了《海外华人处理指导方针》,将以下几种人列入肃清之列:1,国籍援华机构的人员,2,同情援助中国抗战的新加坡富裕阶层,3,华侨领袖陈嘉庚的追随者,4,海南人,意为祖籍中国海南的移民,5,1937年后,移民新加坡的中国人,6,三合会人员(三合会前身天地会是反清复明组织,编者注),7,加入新加坡义勇军的中国人,由此可见这份文件日军花费了心思,参与计划者包括军人,政治家甚至历史学家,当然还有当时“大名鼎鼎的”大本营参谋辻政信中佐。
陷落后的新加坡
新加坡陷落时有华人约25万,第一批被捕的就达到了5万人,负责审讯的是日军第2战地宪兵队的200名军官和1000名士兵,他们对18-50岁的华人男性逐个筛查,符合上面几点的马上处决,后来扩大了筛查范围,华人妇女儿童如果有反日言论的也会被一样对待,再后来干脆问一个问题:“支持蒋介石还是汪精卫”,回答慢的马上被处决,到最后什么标准都不要了,完全按照日本军官的感觉处决嫌疑人,侥幸过关的人脸上会被盖一个蓝色的印章“审核通过”。
广告2009年李光耀在接受发采访时回忆道:“当时我很年轻,个子也高,他们逼我下跪,用军靴踹我,我能活下来全靠运气,他们杀了至少7万人,或者9万,我从来都不怀疑那两颗原子弹的必要性,如果没有它们,成千上万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华人会被他们杀光”。
二战胜利后英国当局重返新加坡,1947年开始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但很快遇到了难题,战败前日军已经销毁了所有文件,而且大多数屠杀命令都是通过口头传达的,主犯辻政信中佐因此逃回了日本,然而,还是有亲英美的日本人存在,新加坡日本使馆前任外交官新崎真守站出来指认大屠杀凶手,他的证词让131名日军军官得到了惩罚。
新加坡光复后被俘的日军
回到文章开头的战争赔偿问题,1963年李光耀的首次赔偿要求被日本拒绝,理由是他们已经在1951年与英国政府签订了赔偿协议,那时候新加坡还是英国的殖民地,李光耀反驳:“新加坡的事情只有新加坡人说了算”,1965年新加坡获得完全独立后再次提出赔偿要求,日本政府在国际压力下同意了赔偿(中国政府参与了抵制日货活动),共计向新加坡提供5000万美元的资金,理由却不是大屠杀也不是赔款,而是返还当年在占领区强行发行的国债。
日本发行战时国债
在赔偿问题谈判中,日本总是会提到1951年和英国政府的协议,日本为什么视已经没落的大英帝国马首是瞻,看下面的图或许能了解一二。
上图拍摄于1947年新加坡战犯审判期间,拿着棍子的是英国典狱长弗朗西斯上尉,四名几乎全裸的囚犯全部是日本将军,从左至右,马来亚日军指挥官斋藤少将,强迫战俘修路的宫泽少将,新加坡樟宜的指挥官朝永少将,以及尾形少将,他们在关押期间每当记者参观时,就被要求脱衣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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