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和女友挥霍 没钱养妻女 董事经理须付6万赡养费

2019-08-02 19:57

(新加坡6日讯)尽管净月入多达1万7000元(5万1000令吉),离家出走的董事经理称无钱养家中妻女,但庭上被踢爆宁可花大笔薪水和卖股票套现,与女友过着奢华生活。

法官认为,男子既然有本事“追女”,就有能力养家人,下令他每月支付约1万9000元(6万令吉)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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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坦言,判决比较罕见,因为下令支付的总额超过丈夫的净月入,“但这并不是问题,因为他既然可以卖股票维持自己奢侈的生活,就也可以卖股票养家人。”

根据判词,为赡养费和生活费闹上公堂的这对夫妻,与两名16岁和10岁的女儿原籍澳洲2012年因丈夫工作的关系搬来我国居住。丈夫在一家公司当董事经理,每月净收入为1万7000元。

妻子去年9月入禀法院,指丈夫没尽义务养她们三母女,要求丈夫每月支付1万5000元(4万5000令吉)的赡养费。

判词揭露,两人近年来表面上维持夫妻关系,实为各过各的生活。丈夫在外有好几个女人,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妻子在2014年开始工作,月入不到4000元(1万2000令吉),多数时间都在照顾两名女儿。

丈夫原本承担三母女的生活费,但他去年突然搬出去住,并表示要停止所有经济上的贡献。

他告诉法官,并非故意忽略家人,而是在与妻子分居后,需额外承担租金和水电费共2600元(7800令吉),没有余钱资助妻女的生活费。他认为,妻子有存款、有收入,无需他来供养。

不过,丈夫接受盘问时却被踢爆,根据信用卡单及银行账户记录,他每月过着奢华生活。

母女申报生活费合常理

法官指出,为了维持这样的生活水平,丈夫甚至几度卖出持有的股票套现补贴。相比之下,3母女申报的生活费和个人开销合乎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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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无论妻子经济状况如何,丈夫如果还有经济能力,就没理由停止负起养家责任,因此下令丈夫须承担妻子和两名女儿的生活费,包括房租,女儿学费和医药费,每月共约1万2000元。

同时,丈夫也得支付每月7300元(2万2000令吉)赡养费,作为三母女的个人开销。因此,他每月得掏出约1万9000元给妻女,比月入多了2000元。

带女友出国旅游

董事经理一个月的“追女”和休闲开销多达1万元(3万令吉),包括带女友到巴黎高档餐厅用餐。

根据判词,丈夫原本在宣誓书中声称,每月个人开销约1万1000多元,但后来呈堂的信用卡账单和银行账户记录揭露,他的真实开销远高于申报数额。

从账单中可见,他从去年4月底到8月,短短四个月内和女友到法国、澳洲、泰国和香港等地游玩。

他的钱除了用在飞机票和酒店住宿,也用在买礼物送女友,而与女友用餐的费用,可达到数百元甚至上千元。

例如他6月和女友在香港豪华酒店的用餐费是1136元(3400令吉),而7月和女友在法国埃菲尔铁塔用餐的费用是587元(1800令吉)。如果以去年7月份为例,丈夫一个月内花在女友和休闲方面的开销就多达1万元。

夫妻俩目前已分居,但未正式申请离婚。法官表示,在日后的离婚案中,法庭还可再对赡养费数额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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