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儿子男同学 洋总裁坐牢14年鞭24下

2019-08-02 18:11

(新加坡1日讯)洋总裁在家中性侵9岁儿子的男同学,昨早被判坐牢14年打鞭24下!

被告代表律师指其当事人,被令还押上狱车之际,伤及脊椎导致旧患复发不能挨鞭,求法官择日下判被拒,法官认为先判刑再让监狱医生进行评估。

9岁男童是在2015年受邀到男同学家参加万圣节活动后留宿,深夜遭同学48岁的父亲摸下体,并两次为他口交。本月6日洋总裁被判罪成,法官下令撤销他的6万元(18万令吉)保释,还押侯判。

案件昨早在高庭下判,洋总裁戴着颈箍上庭,面容憔悴。辩方在替他求情时称,他在本月6日被令还押时,因为背部的旧伤无法自行爬上监狱车,结果被抬上监狱车之际导致脊椎受伤,送入樟宜综合医院治疗,留医一周,得靠止痛药抑制疼痛。据悉,被告的旧伤是在2011年骑大象时,失足跌下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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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因担心被告会从床上滚落,用手铐将他的手臂铐在床架上,岂料这竟使他的伤势恶化。

本案原定在本月10日下判,但被告却在当天因血压飙高,必须躺在摊架上送院治疗。

律师也提呈被告的健康评估报告,称被告的身体状况不能被打鞭,求法官允准让监狱能的医疗人员为他进行评估,择日判刑。

不过法官拒绝此请求,表示先下判,若之后发现被告不适合挨鞭,再回到法庭另行定夺。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并没有可辨识的求情理由,判他坐牢14年打鞭24下,刑期从他被还押的本月6日算起。

洋总裁戴着颈托出庭。(档案示范照)

被告拟上诉 求保释被拒

控方斥洋总裁为满足肉欲对男童作出卑鄙行为,律师指他打算上诉,求法官允准保释在外的申请被拒。

律师表示被告打算上诉,指被告在关押期间因脖子及脊椎的伤势,受尽苦楚,求法官允许他被保释在外。他指被告早前卖车卖房仅为让自己被判无罪后可及早回国,如今没了房子也只能在中央警署附近的酒店入宿,若有需要更可天天到警署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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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对此提出反对。陈词中控方斥责被告,为了满足肉欲,竟对交托在他手中的受害者作出如此卑鄙的行为,希望判刑能起阻吓作用,制止任何人作出如此可恶之行。

法官认同控方的说法,拒绝让被告保释在外。

二度性侵 非单次行动

律师花超过20分钟力辩,包括指洋总裁为男童口交比起让男童为他口交,刑罚应来得较轻,因此举不会让男童染上传染病的风险。

法官表示,庭上的时间有限,律师足足花了20分钟来陈词,若真要反驳控方论点,应提呈书面文件。

律师之后又称,被告对男童作出的行为仅在一分钟之内,应当算作一项罪行,不应以控方所要求的15年监禁为惩罚。

但控方指出,被告性侵男童后,曾走出房外视察周围情况,确保没人后,二度入房性侵他,罪行绝非在单次行动中完成。

被告闻判时,面无表情,他的妻子及两名亲友也在庭上旁听,但律师并没有要求让被告与他们说话。

受害男童的父亲相信也在庭上,不过和被告或其家人毫无交流,也拒绝媒体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