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我是冤枉的!”
男店员否认,将偷拍笔置放在更衣室拍摄女顾客更衣画面,并称当时店里只有他一人,所以如今想要拿回偷拍笔,还原真相!
他说,案发后,他因涉嫌偷拍女顾客而被没收护照协助调查,无法回国6个月,也被罚款6000新元(近1万8000令吉),而后来新加坡警方也做了鉴定,证明该偷拍笔不属于他。
广告男店员更声称,事件于去年11月发生,岂知直到近日才在面子书上广传,深感疑惑。
陈先生(29岁)今日到《中国报》现身说法,并指该事件是被女顾客冤枉,并坚称他并非有意要伤害该名女顾客,整个过程也被闭路电视录下,作为证据。
他说,事发当时,该名女顾客手上拿着偷拍笔从更衣室走出来,并冤枉他将该笔遗留在更衣室内偷拍。
他指出,当时要将那只笔从她手上拿回来,只因他是当天工作的唯一职员,成为主要嫌犯,因为深感无辜,他便在店外与女顾客起了争执。
“我恳求女顾客将笔给我,因为我担心一旦将成为嫌犯,有可能失去工作,到时我将无法摊还日常贷款,并不是在对方所提及的拿来偷拍的内容变卖还债。”
他也指出,后来该名女顾客将偷拍笔转交给保安,他也从保安手中取回偷拍笔,并在警方到来时转交给警方。
针对被指用力推了女顾客,造成女顾客的脚出现瘀青,他也否认此事,并指当时他非常紧张,并抓着对方的手试图将偷拍笔拿回来以还他清白,但该名女顾客反抗,并自己跌倒造成瘀青。
“新国警方也已证实,我并没有殴打或用力推该名女顾客,而只是不经意的弄伤她。”
对于网传的贴文,他已于周六(5日)向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两地的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