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夜晚一名男子
当街暴打女生的监控视频
在微博和微信上传播开来
相信许多人已经看过了这个视频
看完真的整个人都不好了
短短的一分多钟里的视频里
男子突然冲着迎面而来的女生挥拳
一掌就把女生打得倒在地上
可见用力之猛
女生走路走得好好的
被打那时候正在举着手机看
完全是没有防备的状态
被打到在地之后
男子又连续对她拳打脚踢
短短一分钟不到
对女生拳击19次,脚踢10次
集中攻击受害女生的头部
手法及其凶残
每一次女生挣扎着要作起来
都被再次踢倒
面对已经倒地几乎动弹不得的受害者
男子依然不间断地暴打她
主要攻击其头部和腹部
期间男子还有撕扯女孩衣服及短裙
最后女孩整个人已经瘫软如布偶
男子拽着她的头发
把她拖出了监控范围之外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
谁也不知道!也不敢细想!
视频引起了全网震怒
网友人肉求线索
网警通宵跟进
24日凌晨,热心的官微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整理发布所得线索:
6月25日早上,官媒@人民日报
转发该视频并置顶
呼吁全网共同揪出施暴者
各大媒体、部分网友均跟进寻找线索
随后四川绵阳、广东梅州、
山东聊城等地警方先后回应
当地未接到类似警情
6月25日一整天
全网都在寻找这名打人的男子
一会儿说找到了一会儿说还不能确定
所有看过视频人
心都纠成一团麻
因为男子多次击打女子头部
似乎事蓄意让被害人失去意识
男子期间撕扯女子衣物
疑似有强奸意图
最后被害人被拖离监控范围时
看起来已经意识模糊奄奄一息
让人十分担心后续情况
一整天都是全网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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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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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15时20分确定了事发地
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
经核实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视频
是6月22日凌晨1时许
发生在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
派出所辖区的一起警情
通报说被害人吴某
(女,29岁,辽宁盘锦人)
当夜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殴打
吴某拨打110报警
所幸伤势不算严重经医院诊断
被害人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
目前已经治疗已出院
真的让人很难相信
这么收到了这么重的暴击
最后伤情也
只是“软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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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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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事发已经4天
所有人都在等待警方
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9年6月25日晚22时许
大连警方通报:经连续工作
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
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男,31岁,大连人)
连人民日报的官方号都及时发文
标题只有言简意赅的两个字
“抓获”
真是大快人心!
至于王某为什么
当街暴打素不相识的女孩
原因十分的荒唐!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
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
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
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
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因为自己的私事情绪不好
就无差别地攻击路人
这是一种多么恶劣的情节!
在体能方面处于弱势的女性
面对力量强,有蓄谋的袭击时
几乎没多少反抗的力量
女性被侵犯是全球广泛关注的话题
有网友称强奸首先是99%的暴力
然后才是1%的性
像暴打这样的事情
如果没有得到干预
很容易就发展成为了
强奸甚至是奸杀
更让人气愤的是
这位暴力男有可能不会
得到应有的惩罚
因为通报中说:
“被害人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
在对犯罪嫌疑人责任的判定中,受害者伤情鉴定十分重要。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第5.2.5条,面部软组织挫伤属于轻微伤。也就是说,若仅仅是轻微伤,此案或许不构成刑事案件,施暴男子也许没有刑事责任,只需面临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
围观群众表示无语
虽然伤情不重但是王某手段残忍
整件事情性质恶劣
绝不能轻判了!
也有不少人呼吁
国内也应该有新加坡的鞭刑
不然对这种罪犯
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犯罪成本太低
才使得罪犯肆无忌惮
网友说新加坡的鞭刑就很好
让作案者永远记得皮开肉绽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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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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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难以置信的是
今天的新加坡依然保留
世界上最古老的酷刑(肉刑)之一
鞭刑
目前世界上共有十七个国家
实施类似鞭刑
大部分都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
但在东南亚国家中
只有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两国实施
(网传的马来西亚鞭刑)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的刑法
普遍认为这一制度能对犯人
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而保留至今
新加坡鞭刑对至少40种罪名
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
鞭刑是强制刑
一旦被判鞭刑不能减免
至少3鞭起
根据新加坡法律
性骚扰和性侵害案件
一般会判处10年以下监禁
3万美元以下的罚款
和12鞭以下的鞭刑
鞭刑只对身犯非致死类案件
50岁以下且无某些病史的男犯人使用
对成年罪犯一次最多可判24鞭
据内部人士描述:
“行刑者都是全力出鞭,犯人屁股上被鞭到的地方皮肤裂开,先是出现一条白印,然后涌出鲜血,犯人瘫软在刑架上,看得出来痛彻心扉。”
受刑人伤口养好需要好几个星期
因为屁股受伤不能坐、不能躺
就算伤好之后
鞭痕也会伴随其一生
可以说是耻辱烙印
新加坡的鞭刑可能
比新加坡本身还要出名
鞭刑不但适用于新加坡人
也适用于在新加坡犯罪的外国人
最广为人知的案件就是
1994年6月9日
因为一个名叫费伊的美国青年
因为用油漆对地铁车辆涂鸦
在新加坡被判处鞭刑
尽管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
向新加坡总统王鼎昌求情
希望能够免除费伊的鞭刑
最后法院判决也只是从四鞭减为两鞭
费伊回美国的时候说:
“永远不会忘记新加坡”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一位学者
认为鞭刑的目的是制造疼痛
屁股是相对安全的行刑部位
而留下的终身鞭痕
正好能够达到教育的目的
新加坡社会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
新加坡的报纸《海峡时报》
曾有一份民意调查显示
有九成以上的新加坡人
认为应该维持鞭刑
如今新加坡是世界上
暴力犯罪发生率最低的国家
甚至比丹麦、瑞士等
北欧的国家还低
椰友们,你们觉得
鞭刑是不是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