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Grab又摊上事了,竞消委拟对优步和Grab处以罚款
今年3月26日,
东南亚打车公司Grab宣布收购优步东南亚的打车和外卖业务,
优步正式退出东南亚,
优步因此获得Grab 27.5%的股份,
同时Uber执行长达拉·科斯罗萨西(DaraKhosrowshahi)加入Grab的董事会。
但是,近日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在完成私召车业者Grab收购优步的审查后,
发现这笔交易触犯竞争法,因此提议向双方收取罚款,
并表示可能解除两家公司的合并交易,
因为该交易令市场的竞争“显著减少”。
新加坡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表示,
Uber和Grab合并意味着新进入者将面临极高的门槛,
这可能导致创新减少,服务质量下降。
竞消委发出的文告指出,
已完成关于这笔交易的审查工作,
并说有证据证实这笔交易触犯竞争法令第54节条文。
为此,竞消委决定发出违规裁定提案(Proposed InfringementDecision),
另也拟向Grab和优步收取罚款。
但Grab公司表示不同意竞消委的回应,
广告指当局对竞争采取了非常狭窄的定义,
也反驳当局指公司在收购交易后推高车资的说法。
认为竞消委发出的违规裁定提案和提议有点“过头”
公司发言人说:“虽然我们是最显眼的交通业者,却不是市场上唯一个。
竞消委没有考虑现有和新德士及私召车业者在过去几个月提供的激烈竞争和动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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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和优步在收到违规裁定提案的15天内,必须向竞消委提呈书面陈情。
竞消委会在之后会做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