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男子冒充警察嫖妓,不但向妓女讨回100元(约300令吉)的嫖妓费,还骗妓女他是来查案,吓唬对方若不合作便关她进监牢,骗妓女给他200元(约600令吉),二度要女生与他发生关系。
根据媒体《联合晚报》报导,被告唐贤龙案底累累,日前前除了承认欺骗和冒充警察行骗3项控状,也认下失信、蓄意伤人、擅闯住宅和辱骂警员4项控状,法官判他7年预防性监禁。
被告闻判后情绪失控,大声喊道:“法官,你不给我机会。”
据案情,2017年10月间,25岁中国籍女郎,在网上刊登卖淫广告,被告有“性趣”,和她约好10月21日到她家进行性交易。
下午约3时30分,被告来蔡厝港组屋的一个单位,他付100元后,与对方进行性交易。
事后,被告谎称自己是警察。前来调查屋主是否经营卖淫活动,先前给她的100元是政府的钱,将作为证根据,要她归还。她信以为真,把钱还给被告。
被告吓唬妓女,屋主已被扣留,她必须到警署认人。如果不合作,便充公她的财物,把她关进监牢。
被告称自己是裕廊西警署的警员,专门对付像她这种人,再度要她和他发生性关系,妓女担心被告对付她,乖乖就范。
不过,她在被告离开后,越想越不对劲,怀疑受骗,于是报警。
被告是一名惯犯,15岁时开始犯案,于1986年因偷窃罪被判缓监。之后他屡次犯案,不断进出监狱。他有非礼、恐吓、破门行窃、蓄意伤人、抢劫和掠夺等案底。
1998年,他因偷窃和擅闯罪,判5改造性监禁。 2004年,他因持械抢劫,判12年预防性监禁和12下鞭刑。
自作多情犯案
(意示图)
被告自作多情,把女按摩师当成是他女友,还为了她,找“情敌”算账,挥拳打“情敌”。
案件发生在2017年8月14日,据案情,被告和廖锦良(36岁)在SPA认识按摩女海伦。廖锦良称海伦是他亲密女性朋友,向他投诉遭被告骚扰。他称海伦拒绝被告的追求。
不过,被告称海伦是他女友,两人关系亲密。他怀疑海伦一脚踏两船,搭上廖锦良,叫廖锦良下来武吉巴督31街一家咖啡店谈判。
廖锦良报警,并在停车场等候警员。晚上11时许,叶顺祥警曹长来到停车场,劝他回家,不要和被告见面,以免演变成暴力事件。
不过,隔天午夜12时10分,叶顺祥警曹长在咖啡店附近巡逻,发现有人打架。他和同僚走进咖啡店,看见被告挥拳打廖锦良的脸,而廖锦良推开被告。
同时,和被告一起来的朋友飞脚踢廖锦良的肋骨部位。叶顺祥警曹长过去将他们分开。
被告也在当收银员期间,于7月14日和15日失信雇主4000余元(逾1万2000令吉)。他在7月26日被控还押期间,用脏话辱骂前来录口供的查案人员。 (人名译音)